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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1 22:57:00  

□安徽省公安厅鉴定结论锁定肇事者

 

就在萍萍的家人越来越感到绝望时,今年1024日下午,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技术科领导带领法医赶赴阜南县,对萍萍的尸体进行了解剖。解剖从下午315分一直进行到5点多。两个多小时的解剖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1111日下午4点多,阜南县公安局通知萍萍的家人说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已经到县公安局了,冷发具就是轧死萍萍的凶手。但县公安局拒绝了萍萍家人对鉴定结论进行复印或摘录的要求。

1119日上午8点多,阜南县公安局向萍萍的亲属下发了“字〔200783号”和“字〔200784号”《鉴定结论通知书》,证实:经过对张萍萍的尸体进行检验鉴定,“鉴定结论是张萍萍系机动车辆碾轧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张萍萍尸体左前额软组织挫伤的形状与冷发具驾驶车辆的前轮胎胎肩花纹印轧痕迹种类相同。”至此,可以得出结论:冷发具就是轧死萍萍的凶手!

接到这个通知书,萍萍的亲人们在萍萍的冰柜前长跪不起,为了这个结论,他们忍屈受辱抗争了整整半年啊。萍萍的姑姑告诉记者,他们将依法追究冷发具开车轧死萍萍、致使人作伪证以及段郢派出所所长王恩连、阜南县公安局副局长耿良等人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为可怜的萍萍讨还公道。

□犯罪嫌疑人再次玩“逃逸”?

 

然而,就在案情已经明朗,真相就要大白时,犯罪嫌疑人冷发具却不见了。萍萍的爷爷张洪告诉记者,1119日上午10时许,他拿着鉴定结论来到阜南县检察院,问是不是该对冷发具采取强制措施了。起诉科科长张文青告诉他,冷发具有担保人,跑不了,并说卷已经移交到法院了,让他到法院去看看。

天上午,萍萍的家人来到县法院询问什么时间能开庭,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犯罪嫌疑人冷发具联系不上了。县法院刑二庭的李庭长说,检察院只是把卷交来了,人还没有交来,人没有交来怎么立案呢?李庭长让萍萍的家人赶紧请律师,同时把县检察院起诉科及县法院刑二庭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们,让他们暗中注意冷发具的行踪,发现以后立即打电话。李庭长还当着萍萍家人的面给县检察院起诉科打电话,说明不把嫌疑人移交过来没办法立案。

天上午11时,记者电话采访了阜南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张文青。

记者:现在公安厅的鉴定结论出来了吧?

张文青:出来了。

记者:出来了冷发具现在在哪儿?

张文青:现在我还说不清他在哪儿呢。

记者:啊?现在应该是收监了吧?

张文青:没有哩。

记者:现在有了关键证据,对案子应该很有利了吧?

张文青:有利没利开了庭以后才知道。

记者: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不是很明确说是他(冷发具)造成的嘛。

张文青:……

记者:人找不着怎么办呢?

张文青:我也说不清楚,汇报了以后再讲吧。

记者:鉴定结论出来以后就应该对他进行收押吧?

张文青:给领导汇报了以后再讲!

 

□法律专家:情节恶劣应加重处罚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法官靳斯琴、杨传彪在人民法院网撰文指出,肇事司机将学生撞伤,主观上具有过失,但他没有积极救助而是弃之不顾,此时司机主观心理态度已由过失转化为间接故意。因为他应该预见到学生死亡的可能性,却仍然逃之夭夭,对行为的危害结果听之任之,放任其发生,体现了对伤者生命漠视的态度,所以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靳斯琴和杨传彪认为,我国《民法通则》中明确将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作为高度危险作业之一,并对交通肇事者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足见高速行驶之汽车对于人的巨大杀伤力。人若被飞速行驶的汽车撞伤,往往凶多吉少,如果肇事司机撒手不管,这等于给受害者判了死刑。所以,司机对其逃逸的严重后果应该能够预见,只是由于害怕担责或侥幸等心理,采取了逃避方式,在主观上对伤者可能死亡的结果显然持一种放任态度,一旦伤者死亡,则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要件,理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如果不施以更为严厉的刑罚,不足以震慑肇事逃逸者,并且,花季学生的悲剧还将不断上演,车轮下的罪恶就不会止步。

针对此案,记者专门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位检察业务专家,这位专家认为,冷发具过失致人死亡后,不但不立即停车履行救助义务,为逃避法律制裁,驾车逃逸,甚至致使人做伪证,属于加重情节。他认为,县检察院当时撤诉不太妥当。

如今半年多过去了,小萍萍还静静地躺在自己家的冰柜里。原来,冰柜里有很多她喜欢吃的雪糕、冷饮,这个冰柜给她带来了很多快乐,如今,本该享受快乐童年的她,却永远地躺在了这里。

期待法律早日揭开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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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8-1-5 8:33:17  
沈辉(游客)我们都在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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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2-11 21:57:58  
认真查处(游客)阜南当官就是爱受费,谁送的钱多谁能赢并且谁也没本事查到所以执法的就可以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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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2-11 21:57:57  
认真查处(游客)阜南当官就是爱受费,谁送的钱多谁能赢并且谁也没本事查到所以执法的就可以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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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2-11 21:57:55  
认真查处(游客)阜南当官就是爱受费,谁送的钱多谁能赢并且谁也没本事查到所以执法的就可以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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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2-11 21:57:53  
认真查处(游客)阜南当官就是爱受费,谁送的钱多谁能赢并且谁也没本事查到所以执法的就可以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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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2-5 16:18:37  
快捷(游客)
以下引用将军(游客)在2007-11-27 13:15:14发表的评论:
一帮没有人性的人,如果这小孩是他们自家的,他们还会这样不作为吗?禽兽不如!!!

快捷(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2-5 15:39:26  
冲锋(游客)痕迹鉴定结果出来啦,肇事者却出逃啦!这就是阜南警察所做的最伟大的最光荣的事业!
冲锋(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9 17:25:12  
坚决(游客)
以下引用可靠(游客)在2007-11-27 15:55:36发表的评论:
以下引用fu(游客)在2007-11-27 15:29:34发表的评论:
当事人为何会如此胆大妄为?

可想而知

是关系网决定的

当事人为何丧失良知?

是丧心病狂!!


坚决(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9 17:24:04  
呼唤(游客)
以下引用杰克(游客)在2007-11-28 20:07:27发表的评论:
警察+罪犯——拉出来枪毙!!!!!!!!!11

楼上的拉去枪毙都浪费子弹!!
呼唤(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9 17:21:46  
海带(游客)
以下引用孜孜(游客)在2007-11-27 14:42:41发表的评论:
这样的行政机关老百姓怎么能够相信呢?阜南县的领导为什么不过问呢?是不是你们县在这方面还不够出名呢?

赞同!
海带(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8 20:52:02  
精锐(游客)
以下引用戈壁(游客)在2007-11-27 15:26:52发表的评论:
这样的事情和时间地点以及大环境(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愤慨^&

精锐(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8 20:39:56  
防御(游客)
以下引用冲积(游客)在2007-11-27 17:42:22发表的评论:
以下引用冷冷(游客)在2007-11-27 12:09:39发表的评论:
阜南就是这样的,从来就没有“晴天”过;要想治理好安定团结、和谐社会唯独一个办法:从上到下全部领导班子换完

该换的就换,该枪毙的就拉去卡嚓!!!!!!!!

防御(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8 20:35:02  
芙蓉(游客)
以下引用千秋(游客)在2007-11-27 12:13:28发表的评论:
禽兽不如!!!!!!!!!!!!!!!!!!

芙蓉(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8 20:07:27  
杰克(游客)警察+罪犯——拉出来枪毙!!!!!!!!!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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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8 20:02:13  
绝缘(游客)罪犯失踪得的原因太令人怀疑了!!!!!!!
绝缘(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8 19:55:01  
感应(游客)费了那么久的时间鉴定结果出来啦,罪犯却在开庭前几天失踪啦!??????????????????
感应(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8 19:48:29  
时尚(游客)
以下引用哥哥(游客)在2007-11-27 16:23:48发表的评论:
以下引用狠狠(游客)在2007-11-27 14:56:13发表的评论:
真是悲哀!阜阳当官的就不能为老百姓做点好事吗?

很明显,造事则是有很密的关系网的.从派出所办案人员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能知道了。

是啊,本来就是蛇鼠一窝!!!!!!!!1


说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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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8 19:47:03  
归附(游客)
以下引用光辉(游客)在2007-11-27 17:45:36发表的评论:
以下引用狠狠(游客)在2007-11-27 14:56:13发表的评论:
真是悲哀!阜阳当官的就不能为老百姓做点好事吗?

很明显,造事则是有很密的关系网的.从派出所办案人员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能知道了。

王某人回家抱孩子刚刚够资格!!!!!!!!!!

经典!
归附(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8 19:40:57  
逛逛(游客)
以下引用戈壁(游客)在2007-11-27 15:26:52发表的评论:
这样的事情和时间地点以及大环境(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愤慨^&

逛逛(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7:50:42  
电流(游客)
以下引用将军(游客)在2007-11-27 13:15:14发表的评论:
一帮没有人性的人,如果这小孩是他们自家的,他们还会这样不作为吗?禽兽不如!!!

电流(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7:45:36  
光辉(游客)
以下引用狠狠(游客)在2007-11-27 14:56:13发表的评论:
真是悲哀!阜阳当官的就不能为老百姓做点好事吗?

很明显,造事则是有很密的关系网的.从派出所办案人员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能知道了。

王某人回家抱孩子刚刚够资格!!!!!!!!!!
光辉(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7:42:22  
冲积(游客)
以下引用冷冷(游客)在2007-11-27 12:09:39发表的评论:
阜南就是这样的,从来就没有“晴天”过;要想治理好安定团结、和谐社会唯独一个办法:从上到下全部领导班子换完

该换的就换,该枪毙的就拉去卡嚓!!!!!!!!
冲积(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7:39:40  
不堪(游客)
以下引用狠狠(游客)在2007-11-27 14:56:13发表的评论:
真是悲哀!阜阳当官的就不能为老百姓做点好事吗?

很明显,造事则是有很密的关系网的.从派出所办案人员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能知道了。

一窝老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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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7:36:50  
贾人(游客)
以下引用戈壁(游客)在2007-11-27 15:26:52发表的评论:
这样的事情和时间地点以及大环境(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愤慨^&

贾人(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6:28:00  
标语(游客)
以下引用将军(游客)在2007-11-27 13:15:14发表的评论:
一帮没有人性的人,如果这小孩是他们自家的,他们还会这样不作为吗?禽兽不如!!!
[/quote
只要有人给他送钱管他孩子爹呢
标语(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6:23:48  
哥哥(游客)
以下引用狠狠(游客)在2007-11-27 14:56:13发表的评论:
真是悲哀!阜阳当官的就不能为老百姓做点好事吗?

很明显,造事则是有很密的关系网的.从派出所办案人员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能知道了。

是啊,本来就是蛇鼠一窝!!!!!!!!1
哥哥(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6:17:37  
呵呵(游客)
以下引用黄金魁(游客)在2007-11-27 15:37:45发表的评论:
怎么就阜阳的事这么多,就没听阜阳有什么好事,真给安徽人丢脸

都丢了他祖宗的脸了
呵呵(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6:10:51  
忽忽(游客)
以下引用恐龙(游客)在2007-11-27 14:35:01发表的评论:
关键是办案人员有没有人性~!!!!!

枪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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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6:07:30  
哈哈(游客)
以下引用黄金魁(游客)在2007-11-27 15:37:45发表的评论:
怎么就阜阳的事这么多,就没听阜阳有什么好事,真给安徽人丢脸

我绝对赞成!!!!
哈哈(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6:04:01  
游历(游客)
以下引用狠狠(游客)在2007-11-27 14:56:13发表的评论:
真是悲哀!阜阳当官的就不能为老百姓做点好事吗?

很明显,造事则是有很密的关系网的.从派出所办案人员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能知道了。

说得很有道理!!
游历(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5:55:36  
可靠(游客)
以下引用fu(游客)在2007-11-27 15:29:34发表的评论:
当事人为何会如此胆大妄为?

可想而知

是关系网决定的

当事人为何丧失良知?

是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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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5:52:21  
凤凰(游客)
以下引用fu(游客)在2007-11-27 15:29:34发表的评论:
当事人为何会如此胆大妄为?

可想而知

是关系网决定的

当事人为何丧失良知?

是丧心病狂!!

凤凰(游客)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5:46:12  
功夫(游客)
以下引用将军(游客)在2007-11-27 13:15:14发表的评论:
一帮没有人性的人,如果这小孩是他们自家的,他们还会这样不作为吗?禽兽不如!!!
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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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5:37:45  
黄金魁(游客)怎么就阜阳的事这么多,就没听阜阳有什么好事,真给安徽人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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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5:35:27  
hg(游客)
以下引用纳粹(游客)在2007-11-27 14:46:44发表的评论:
发律要还人民公道 杀舞弊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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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5:33:49  
鸿渐(游客)这个世界什么时间才可以公平?希望给死者家属意个公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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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5:29:34  
fu(游客)当事人为何会如此胆大妄为?

可想而知

是关系网决定的

当事人为何丧失良知?

是丧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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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5:26:52  
戈壁(游客)这样的事情和时间地点以及大环境(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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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4:56:13  
狠狠(游客)真是悲哀!阜阳当官的就不能为老百姓做点好事吗?

很明显,造事则是有很密的关系网的.从派出所办案人员见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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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杀死萍萍的凶手失踪了?
  2007-11-27 14:46:44  
纳粹(游客)发律要还人民公道 杀舞弊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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