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个印象派:电影《爱在日落余晖时》
是《爱在黎明破晓时(Before Sunrise)》的续集。
男主角九年前邂逅了女主角,他们在维也纳度过浪漫销魂的一天,于日出前分手,并相约再会。
《爱在日落余晖时(Before Sunset)》从他们的再度相遇开始,只不过此次再会已经比他们的约定晚了九年。九年前,女主角由于要出席祖母的丧礼没有赴约,而他们又都忘记留下联系方式。
很特别的片子。由始至终都是两个人大段的对话,有时候在街道上,有时候在咖啡馆里,有时候在游船上,最后一次是在女主角的家中。除了谈话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我一直庸俗地等待着他们之间的一次拥抱或者亲吻,但直到片尾字幕打出来,我的等待仍然是那个从来未曾到场的戈多。
男主角已经是个成名的作家,他马上要乘坐飞机开始下一段行程,但是女主角的出现以及他们之间的聊天——应该说是“交流”更加恰当——使他把上机的时间一拖再拖。
他们的对话很有意思,很funny。他们谈各自的生活,各自在从事的工作,甚至谈宗教和信仰,当然也免不了回忆。关于九年前究竟有没有Make Love的争执很有趣。
但绝对不是喜剧。男主角问女主角:知道我为什么要把我们的过去写进书里吗?因为你可能会看到。男主角说:我想象着你怀孕了,你跟我说不要碰我,可我还是碰了你。你就躺在我的身边。然后一觉醒来,我泪流满面。男主角说:我站在窗口,看到一个背影在百老汇13号收起雨伞,我想象着那个背影就是你。女主角回答:我住在百老汇11号。女主角说:我所有的爱和激情,都在九年前耗尽了。
或者男人到底比女人现实。她还在漫无目的地恋爱,他已经是一个四岁孩子的父亲,尽管和妻子之间没有太深刻的情感。女主角说自己屡次受伤总也得不到痊愈,所有她曾爱过的男人都结婚了,然后都感谢她让他们学会了了解和尊重女人,可这些男人们却都不向她求婚。为什么他们不试一试呢?!男主角说,看着孩子,想着家庭不能失去欢笑,就决定要继续忍受下去。
突然就想到《半生缘》里,曼桢说: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
看上去都很通达平静,落落大方。因为必须这样,如果不如此这般尽力掩饰,创痛就会马上把他们打倒。这样是不好的,他们都是成年人,应该成熟而且理智。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质,所以每一段感情都不能被轻易取代或者遗忘。但是涉及记忆太痛苦了,所以需要把记忆尤其是记忆的有关细节塞进抽屉并落锁,我们只需要注视平淡的生活和庸俗的感情——尽管那也许并不算爱情。
最对的人,常常是你站错了一个转角,他就擦身而去。最醉心的感情,只在黎明破晓或者落日余晖的短暂瞬间,漫长的白昼留给我们来刻写苍凉和憔悴——这不是隐忍,也不算牺牲,这是最常态的生活。
但是仍然可以为你弹唱一曲Walz,用最慵懒最深情的声音。
反正你和我都知道,这样的歌我不会轻易唱给第二个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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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突然又怀疑,一切是不是只是场做给自己看的秀?而我以上写的不过是扯淡?
……好文……
扯淡很重要。于老师教导的
很美
每一段感情都不能被轻易取代或者遗忘.
这句太对了.我到现在还记得。